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办发〔2006〕76号)
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自7月5日以来,我市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国土房管系统全体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在第一线,抗旱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强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6〕203号)要求,请各单位继续加强抗旱救灾,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力保地质环境和房屋住用安全。
一、认清形势,增强意识
持续两个多月的高温少雨天气,使我市绝大部分地区旱情十分严重。据预报,旱情还将持续至九月上旬,连日的高温烘烤令地表干燥开裂,一旦突降暴雨,将引发难以估计的各类灾害,并极可能诱发房屋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居住安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抗旱防汛的严峻形势并给予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除了高温期间继续做好房屋电路电线以及消防设施的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以外,还要及时做好汛前预防工作,防范大旱后发生大汛带来的危害。
二、及时排查,解除隐患
根据久旱之后一般会出现强降水的自然规律,各单位要结合管理的侧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地质灾害和房屋住用安全排查。地质灾害方面要重点检查各个隐患点在干旱期间的发展变化情况,分析突发暴雨的危害程度,划定危险区域,及时治理或搬迁避让。房屋住用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房屋的周边边坡、挡墙、堡坎开裂、地表水排水和坡屋面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提前排险解危,同时结合地质灾害排查做好相关房屋的避险方案。
三、密切监测,做好准备
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好先旱后涝、旱涝急转的应对工作。我市现有地质灾害点多,危险房屋量大面广,危险程度严重,遇到暴雨天气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房屋垮塌等安全事故。请各单位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危险房屋的监护工作,密切监测灾害险情,严防地质灾害和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明白告知帮助群众提前做好避险准备。同时落实好值班和快速上报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事故救援能及时开展。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灾害的准备工作。要做好防汛组织、队伍、物资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要强化防汛责任,严肃防汛工作纪律,落实每一个环节的防汛责任,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