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市地质矿业协会,各在渝地勘单位及储量检测机构:
为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质量,为矿业权有偿使用和储量登记统计提供数可靠数据,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储量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储量报告编制和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危害,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科学编制,严格评审矿产储量报告是确保矿产资源储量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是主管部门合理确定矿业权出让价格、履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能的必要手段。储量评审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的矿山储量报告编制质量有了一定提高,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随着我市矿业及矿业中介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储量认定改为备案管理后,储量报告的编制和评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一是报告编制不规范,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报告内容不全,错漏众多,叙述不清,前后矛盾,重点不突出;报告图件未按要求制作,要素不齐,图示、图例、图签不规范、标注不全,各图件之间不统一;报告的文字、图件、表格衔接不够,附件不全等。二是储量数据变化大,依据不充分,可靠性差。主要表现为一些报告与以前储量报告提交的储量不符,或与矿山实际保有的储量不符;原来资源枯竭的矿山,出现煤层变厚、采空区变小、容重增加,从而使保有储量大幅增加的现象;新建矿山或资源接替矿井中,矿区范围内出现大量采空区、薄化带、溶蚀区,储量计算的基础数据的确定依据不充分,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储量报告编制人员责任感不强,缺乏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一些报告编制人员未充分收集以往地质资料,不认真开展野外地质工作,调查不深入,报告编写马虎草率;个别报告编制单位和人员受利益驱动,在业主的授意下随意更改数据参数,而对此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重视不够。二是一些地勘单位和储量检测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一些单位内审不严、要求不高,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认真审查和纠正;未建立严格的储量报告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对外接受挂靠,只收费不管理,变相出租地勘资质、储量检测资质;个别报告编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个别单位为争揽业务,违背地质科学规律,为降低成本,粗制滥造。三是评审机构和专家把关不够严。我市储量评估师数量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总体年龄偏大,缺乏规范有效的管理方法和责任机制,在评审中降低要求,把关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上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矿业投资安全、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及国家的财产收益,也将给地勘单位、储量检测机构的发展和整个矿业秩序的整顿规范带来负面影响,必须加以规范和整改。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切实提高储量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