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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武隆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权属登记申报材料的请示”的批复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武隆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权属登记申报材料的请示”的批复
(渝国土房管发〔2007〕253号)


武隆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申报材料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操作规程》第二条规定:窗口按照《行政服务指南》的规定收取资料。《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是为实施《行政许可法》,对社会依法提供高效、优质、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而制定的。《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中关于房屋权属设定登记所需申报资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审批程序即时制定的。所以,你中心在办理房屋权属设定登记时要求业主提交的资料可以按《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中相关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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