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15、深化三项改革:一是以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
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做好公务员登记、定职定级、工资套改等工作,加大干部轮岗、竞争上岗和异地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二是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依据,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审查、审批、监督”三分离,建立健全以“定岗、定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行职责,细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考核,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金质工程”建设,加强电子监督。三是深化财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6、继续完善两项制度,即要健全工程建设招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17、要搞好一项清理和规范,即对社团和行业组织的清理和规范,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8、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着重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8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工作,市局的每个党组成员要参加两个以上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19、加强巡视工作,逐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今年市局将适时组成巡视组对各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进行巡视,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20、反腐倡廉工作是自上而下的,目前和今后的当务之急,是要在质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的前提下,要在认真组织反腐败的大环境方面下功夫。因此,必须要以认真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手段,促进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促使我局各级党政一把手名副其实地担当起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在市局党组范围内真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弘扬正气,抵制邪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21、突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实行三个公开,既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研究制定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门户网络,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向社会提供与质监工作相关的公共服务,特别是对行政许可要全面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八公开”,探索和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形式是否便民、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科学的监督检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维护党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