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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陕西省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陕西省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陕教保[2007]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估复查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的通知》(陕教保〔2006〕1号)安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有关高校对18个学生食堂和81栋学生公寓进行了自查和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以上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进行了审核和评估检查,经研究同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11所高校的14个学生食堂、长安大学等10所高校的55栋学生公寓通过陕西省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的评估验收,现予公布(见附件)。
  创建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工作,对高校后勤保障整体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进作用。近年来,我省大多数高校在新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时就高起点、高标准,同时加大改造旧设施、旧设备的力度,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这些措施极大地改善了高校后勤服务环境,提高了服务水平,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在检查和复查中我们也发现有的高校在管理理念、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制度落实等方面与标准化要求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甚至过去已达标的学校在某些项目上还存在标准下降的现象。因此,希望已达标的高校严格按照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的要求开展一次认真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切实进行整改;未达标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争创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学生食堂,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6年陕西省高校
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一、标准化学生食堂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南苑餐厅(南校区)
  长安大学:
  小寨校区学生食堂
  西安石油大学:
  学生二食堂、学生五食堂、学生六食堂
  西安工程大学:
  临潼校区学生一食堂、学生二食堂
  西安音乐学院:
  二号学生食堂
  西安外国语大学:
  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一层)
  西藏民族学院:
  第一餐厅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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