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7]12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为了抓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根据《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七月九日

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根据《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现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和个人,明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金 华

  副组长:赵世伟、张沛霖、许赫、何文博、符庆珠、崔晓群

  成 员:各处室处长(主任)、局直属单位负责人。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精心组织。实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延伸到基层,抓出成效。

  二、办公室成员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符庆珠(兼);副主任:叶伟。成员由机关党委、监察室、人事培训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协调处等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机关党委:负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综合和协调;完善《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考核标准》,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责任人:叶伟、刘华。

  监察室:查处政行风或涉软案件;对“政行风热线”和软环境举报中心转办的群众投诉的处理。责任人:张振元、刘琦。

  人事培训处: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责任人:叶德福、李群。

  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全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会议的协调落实。责任人:于传利、陈文强。

  政策法规处: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监督;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宣传报道。责任人:关建中、史洪林。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