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7]12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为了抓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根据《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七月九日
2007年省安全监管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根据《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现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和个人,明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金 华
副组长:赵世伟、张沛霖、许赫、何文博、符庆珠、崔晓群
成 员:各处室处长(主任)、局直属单位负责人。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精心组织。实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延伸到基层,抓出成效。
二、办公室成员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符庆珠(兼);副主任:叶伟。成员由机关党委、监察室、人事培训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协调处等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机关党委:负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综合和协调;完善《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考核标准》,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责任人:叶伟、刘华。
监察室:查处政行风或涉软案件;对“政行风热线”和软环境举报中心转办的群众投诉的处理。责任人:张振元、刘琦。
人事培训处: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责任人:叶德福、李群。
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全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会议的协调落实。责任人:于传利、陈文强。
政策法规处: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监督;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宣传报道。责任人:关建中、史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