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开展辽宁“数字林业”建设的通知
(辽林字〔2006〕42号)
各市林业局:
“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生态建设提质和产业发展提速。实施辽宁“数字林业”建设,是促进我省林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推进我省林业生态建设进程的集中体现,是全面提升我省林业行业管理水平的基础保障。为切实开展好辽宁“数字林业”建设,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数字林业”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国家林业局明确指出“争取到2010年,建成林业电子政务的基本框架,建成信息贯通、互为依托、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覆盖全行业的林业信息共享平台,为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当前,我省集体林权改革正在扎实有序的开展,打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促进了全省林农造林、护林和发展林地经济的积极性。如何及早建立起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规范的林业资源流转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支持体系、科学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是全省林改后林业建设发展的重要课题。我省“数字林业”建设是利用“3S”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为林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实现林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将林业各种特征用数字化形式表示,并实现对各种数字信息的储存、处理、传输和应用,推动林业生产各个环节的信息化进程,为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全省生态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为此,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林业”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国家林业局对加强林业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要将“数字林业”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数字林业”建设落到实处,确保“数字林业”建设抓出实效。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数字林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为保证省、市、县同步按期完成“数字林业”建设,加快我省林业从传统林业管理向先进的林业管理模式的转变,全面提升我省林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切实提高林业行业办事效率,为广大林农提供全方位、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为“数字林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