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县(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加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区)危房改造方案,明确县(区)有关部门的职责;安排本县(区)危房改造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和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制定残疾人危房改造有关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组织和发动社会援助;组织实施危房改造计划,按进度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好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本县(区)、乡(镇)和村委会的责任,做好危房改造户的审查确定工作;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一是享受政府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无房或居住极度危房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650元以下,受资助的残疾人必须是成年人;有征地补偿款或其他补偿收入的家庭,不能资助。二是被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经过村民评议,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所有危房改造对象申报审查手续,必须由村委会逐级上报,经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使危房改造按照规范设计、规范施工,严格标准,县(区)人民政府要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联动。一是由县(区)残联、国土、建设部门负责,深入村坡协调和帮助危房改造户选好宅基地测量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二是由县(区)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当地建房的特点,负责危房改造的设计,做到美观大方实用,符合时代特性。三是由村委会动员和组织群众互帮互助、出工出力、帮助危房改造户打、运石头,挖、砌地基、修建房屋。四是抓好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控,由县(区)残联和规划建设部门组织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和检查。
(四)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有关工作及时上报
我市残疾人危房改造所有资料收集、数据传送,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要求处理,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和资料上报工作。
附件:
南宁市200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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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 │ 任务数(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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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鸣县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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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县 │ 2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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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阳县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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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林县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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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山县 │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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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 │ 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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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区 │ 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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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秀区 │ 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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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乡塘区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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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邕宁区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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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庆区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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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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