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要切实将本县(区)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受助户的亲友邻里捐资、捐物、资助危房改造。
市财政危改专项补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办法下拨,第一期拨付50%,在危房改造开工时下拨;第二期拨付50%,在危改任务完成80%,且县(区)配套资金已落实到位时下拨。县(区)配套资金不落实、不到位的,不予下拨第二期经费,由此造成不能如期完成的,追究县(区)领导的责任。
六、建房要求
(一)设计图纸。各县(区)要根据当地民居特点,由建设部门设计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的房屋。房屋样式尽可能相对统一规范。
(二)建筑结构。改建和新建的房屋建筑材料以牢固、耐用为原则,一般应为砖混结构。
(三)统一标志。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作为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一项民心工程,要镶上由市残联统一规格的标识。标识牌由各县(区)自行制作。
七、保障措施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作为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各级党委、政府共同的责任,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市、县(区)各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一)明确责任,行必责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1.市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市残联负责“扶残安居工程”的牵头工作,具体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县(区)为危房改造户建房用地办理有关手续;市建委负责协调县(区)免费为危房改造工作设计建设图纸,办理报建手续,做好危房质量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参与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协调县(区)落实沼气池补助资金,帮助危房改造户建沼气池;市民政局负责参与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工作,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