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07年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南宁市2007年1000户
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07年,经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实施建设改造2200户(其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1000户)农村特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列入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全面完成今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做起,不断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住、住危房的状况,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条件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实施对象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
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指户人均年收入在温饱线(年人均收入650元)以下的农村残疾人家庭。
极度危房,是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失固,屋顶塌陷,濒临倒塌,居住危险,必须重建的住房。
三、目标任务
2007年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为1000户(各县区具体任务见附表), 2007年10月31日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1000户残疾人危改户全部入住新房。
四、实施标准
按照《自治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经费资助标准为:各城区平均每户不低于7000元,各县平均每户不低于5500元。危改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确定:1-2人户不低于25平方米,3人以上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
五、经费来源
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所需经费,继续采取政府补助与个人自筹,社会扶助和亲戚邻居互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危改专项补助资金,每户补助5000元。各县(区)财政也要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配套资金,其中六城区财政配套危改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000元,六县财政配套危改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