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东 沈阳铁路局工务处副处长
3.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林业的市(县)长担任,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建设、公安、武警、交通、动监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职责
1.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等。
2.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和通报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辽宁省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职责
负责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4.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省林业、气象、动监、环保、民政、卫生、农业、建设、公安、武警总队、交通、财政、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省林业厅: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全省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收集并建立我省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省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性天气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省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省财政厅:负责解决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时,需要紧急购置抗灾物资所需的资金。
省农委: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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