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和谐南宁建设,打造广西“首善之区”
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的协调性。结构优化、发展协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公共财政的建立尤其是公共支出政策是促进经济社会结构优化、实现协调发展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财税工作思路,全面深入研究财税部门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入手,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加快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深入实施“社会发展百亿工程”,2007年的财政支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民生民本,切实关心群众生活;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推进社会协调发展。优先保证工资发放、机关运转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法定支出、政策性支出和一些重大的公共支出。新增财政支出要重点向农村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倾斜,努力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的覆盖面,增强财政的公共保障作用。要把握自治区在我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连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和在大石山区马山、隆安两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机遇,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增加教科文卫事业、就业再就业工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
这里要特别强调,无论是支持经济建设,还是支持和谐社会建设,都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除了保障性支出外,财政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钱,不能“撒胡椒面”,而要集中使用,支持重点项目,解决重点问题。对于具有相同性质、相同使用方向的各专项支出,要整合使用,形成资金合力。同时,要切实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着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税工作要继续在推进改革、规范管理上下功夫,逐步建立管理科学、手段先进、程序规范、执法严格的现代财税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税收征管的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安全有效,努力实现财税工作在机制上有新突破,在改革上有新推进,在管理上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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