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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驻西安地区高校做好迎接国家创卫技术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驻西安地区高校做好迎接国家创卫技术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教明电[2007]2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西安市创卫领导小组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西安市创卫办《关于做好迎接创卫技术考核健康教育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市创卫办发〔2007〕8号)和《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考核传染病防治项目迎检方案的通知》(市创卫办发〔200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驻西安地区各高等院校做好迎接国家创卫技术考核准备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西安地区高校承担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饮用水卫生和食堂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等考核项目全部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的创卫技术考核,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把创卫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驻西安地区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西安市创卫办迎检工作的统一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整个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落实阶段(3月15日-31日)。各校按照创卫标准(详见附件),逐项落实工作。必要时,可与西安市创卫办联系,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创卫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15日)。省教育厅将对各校落实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校认真进行整改,把所有问题解决在全国爱卫办技术考核之前。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高校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此次迎检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校要严格按照所在区(县)创卫办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工作,不能出现任何遗漏和死角。
  (三)及时沟通,限期整改。各校要指定专人做好联络,负责汇报工作情况,及时与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所在区(县)创卫办进行沟通。要全面做好迎检准备,明确整改时限,并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上报整改结果,联系处室:体卫艺处;联系人:张亮;电话:87338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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