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并质技监发〔2007〕21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完成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根据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贯彻意见(晋纠办发〔2007〕2号)和省局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晋质监局发〔2007〕6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整肃“五乱”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问题,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机构设置
(一)、清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中一(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许惠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岳子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乃俊(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二)、办公室成员
主 任:许惠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
副主任:门修臣(监察室主任)
成 员:王 军(办公室主任)
安 亮(人事处处长)
李友芬(计财处处长)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07年2月10日以前)
结合贯彻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有关文件,对清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2007年3月25日以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列出具体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消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确定审核意见,按照要求准确、规范的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并将自查登记表和统计表及相关文件依据于3月8日前报市局监察室(报送时请同时提供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