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松花湖水源地治理项目(丰满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松花湖水源地治理项目(丰满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函〔2007〕6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丰满区政府:

  《吉林市松花湖水源地治理项目(丰满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吉林市松花湖水源地污染治理项目
(丰满库区)移民安置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丰满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使水源地得到有效地治理和保护,根据《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批复》(国函[2006]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松花湖自然环境情况

  松花湖地处丰满水电站上游,位于吉林市的东南部,距市中心23公里,是拦截松花湖水而建设的丰满水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亿度。湖区面积550平方公里,最大库容量为108亿立方米,水资源及湖区动植物资源丰富。目前是吉林、长春、四平、哈尔滨等城市几千万人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地。根据2004年的监测数据,松花湖现在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总磷、总氮等均已超标,水质属于中等营养状态,部分水域的水质有营养化现象,湖水中的有机污染已达到中等污染程度。如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将严重威胁吉林、长春、四平、哈尔滨等城市几千万人的饮用水安全。

  (二)松花湖(丰满库区)概况

  由于历史原因,丰满库区内尚有873户居民及商业店铺和企事业单位坐落在近湖区周边,再加上居民的无序开发,水土严重流失,生产生活用水自然排放,使松花湖湖水污染严重,致使松花湖库区的水质已超过松花江流域规划Ⅱ类水标准。如从根源上解决松花湖水污染问题,使水质达标率达到87%,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保持在100%,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水体,需要采取的首要措施就是必须将丰满库区的居民及商业店铺和企事业单位整体迁出。

  二、移民搬迁安置目标及政策

  (一)移民搬迁安置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松花湖(丰满库区)近湖区内居民、商户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全部迁出。同时,通过松花湖移民搬迁综合治理工程,有效控制松花湖库区水质的进一步恶化,在水体自净的作用下,使水质恢复到规定的Ⅱ类水标准,使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几千万居民饮用水的水质得到保证。

  (二)移民搬迁安置政策

  本工程通过政策优惠和合理补偿,尽量避免减少对居民、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的影响,并努力为移民改善生产、生活和社会环境。尊重移民意愿,对自愿购买入住江东移民小区的移民,政府优先安排移民就业问题,提高其生产、生活水平。

  三、移民搬迁范围、搬迁方式及安置方式

  (一)移民搬迁范围及主要内容

  1.搬迁范围

  居住在丰满近湖区的居民、商业店铺、企事业单位及基础设施均属搬迁范围之内。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