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监管,为杜绝恶性事故发生发挥职能作用
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步实行分类建档制度,构造省、市、县三级监管网络系统,并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开展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目前槽罐车存在的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检定载质量不相对应以及安全附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同有关部门协调,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监管工作。对在用车辆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对重复使用的单位,要建立巡查、督促等质量保证机制,严防泄露事件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规范生产行为。
五、全面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为道路交通提供安全保证
要深入贯彻《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机动车安检工作管理规定》,加快安检机构的资格审批后续监管。科学制定我省的设置规划,严格按规划实行审批。要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做好机动车安检机构常规资格许可审查员和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要对审查员和检验人员普遍轮训一遍,轮训率要达到95%以上。要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督与服务工作,加强对获得资格许可机构的监管,督促其完善安检设施,严格检验程序。同时对承担安检任务的机构加强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围绕创优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假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要充分发挥当地政府打假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依法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一)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不断把专项整治引向深入
1、大力开展安全类产品专项整治,扩大与以人为本的结合点。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专项执法力度。要继续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百千万工程”。各地质监部门要在整治的基础上继续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加工点、重点加工户及其加工的食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逐项分解落实到负有整治责任的县级局。要结合本辖区监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监管重点,选择2-3个县,作为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示范点。省局将选定2-3个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性问题较典型的市、县为挂牌督办点,加强督查督办。要继续开展食品“两打”行动,把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作为首要和长期任务,务求抓好抓实。要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食品、重点厂点、重点地区和重点违法行为等“5个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要高度重视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随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动态,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假冒伪劣食品要依法没收并监督销毁,追查生产源头和去向,严防流入消费环节危害消费者健康。要落实“三个一批”:即严厉打击一批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制假制劣窝点,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厂点,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制售假劣案件。要深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源头监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黑心棉”的专项打假。继续加大对《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落实力度,加强对“黑心棉”重点区域、场所的执法检查和整治,严厉打击违禁使用医用纤维性废物、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生产再加工纤维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开展好日用消费品的专项打假。在“五一”、“六一”、中秋、国庆、春节等节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食品、儿童用品、旅游产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以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和区域性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无警示标志等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四是进一步开展汽配专项打假。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机动车用玻璃、刹车片、汽车制动液、灯具、安全带、离合器片、轮胎、锁类、反光标识、汽油、润滑油等十类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未获安全认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
2、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扩大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一是深化“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在农业生产旺季,以“质检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为主题,以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为突破口,扩大“农资打假下乡”的范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充分利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抓住现场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帮助农民索赔维权。同时,坚持打假与保护名优相结合,组织化肥、农药等农资名优产品送货下乡活动,使优质的农资产品到达田间地头。二是深化假劣农资违法案件的查处。以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查处大要案为主线,认真开展“三查三防”。一查生产企业。主要检查许可证、营业执照、委托加工协议、执行标准、产品标识、原材料来源及产品质量等,防止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二查仓储场所。主要检查企业库房和异地租用库房存储的农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重点核查产品来源、有效期限及产品合格证,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查假冒伪劣。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属于无证产品,是否存在标识欺诈和计量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恶性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捣毁一批生产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对于多次涉案的要坚决整治,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三是深化化肥、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各市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要在巩固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借鉴成功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使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深入开展农村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下移监管重心,把监管工作的重点转到农村,以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市际之间的农村为重点区域,加强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