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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鲁政字[2007]86号)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建立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鲁文[200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文化厅牵头的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请联席会议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二○○七年六月八日

  附:
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6]6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省动漫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推动动漫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拟定扶持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制定动漫企业的认定标准并组织认定和年审;制定动漫产业基地建设的布局和规划,制定相关标准,负责基地的认定,建立有关评估机制;协调解决推进我省动漫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我省各地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文化厅、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13个部门组成,省文化厅为牵头单位。省文化厅厅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主任由省文化厅一位负责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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