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步骤
一、系统要求
Win98, WinNT, Win2000及以上版本。
二、操作程序
1.下载“教师资格录入系统”或向省教师资格办申请;
2.解压缩下载后的“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
3.运行setup.exe即进入“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的安装程序。根据安装程序的提示完成安装(建议不要在C盘安装);
4.点击“开始”运行“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不修改用户名“admin”,在密码处输入“jszg”(密码必须小写),点击确定进入系统;点击菜单上的“系统维护”中的“机构设置”,或直接点击“机构设置”图标,进行机构设置:“机构编码”填写“000”,“机构名称”填写“陕西省教育厅”,所在“省份”选择“陕西省-61”,点击“增加”完成机构增加,点击“退出”退出机构设置。(注意:机构设置必须在一开始设置完成,录入期间无法更改)
5.单击“录入数据”开始数据录入:录入时,窗口左边为已经录入的数据;窗口右边有四个标签页,分别对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的封面、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各单位根据申请人所填之申请书进行录入。对于已经使用该软件的单位,应将上次录入的数据进行备份,然后将系统初始化,再进行本次的录入工作。
三、注意事项
1. 右下角的“增加”用于添加录入信息;“删除”用于删除所选中的申请人信息;“更新”用于修改申请人信息;“清除”用于清除窗口右边的四个标签页中的信息,并不是清除当时所显示的申请人信息。系统缺省的录入方式为继承录入,即在前一个申请人的基础上录入新的申请人信息。
2.“基本信息”标签中绿底色的项目“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任教学科”三项双击鼠标选取对应项目;“出生日期”项目必须和所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中所包含的出生年月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则以身份证号为准录入信息。
3.“认定信息”标签页中:除录入对应信息之外,在前6个“合格”选项前选择“√”。
4.“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同意”;“主任”栏填写“×××”;“日期”填写“2007-05-10”;在“合格”选项前选择“√”。 “受委托高校意见”栏填写“同意”,并在“合格”选项前选择“√”。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选择“同意”;“认证机构”填写“陕西省教育厅”。切记不要忘记录入申请人的简历资料。
6.录入完毕后,选择“数据交换”中的“生成上报数据”生成上报文件。文件名缺省为“陕西省教育厅(2007-05-10).mdb”,将文件名改为“单位名称.mdb”,(如“西北大学.mdb”)单击保存即可。将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西北大学.mdb”通过磁盘或Email形式发到snjszg@126.com或snjszgzx@126.com。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