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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巢组通字[2007]21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各单位,市经济开发区:

  为切实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建设巢湖的热情,根据《巢湖市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巢办发[2007]17号)的精神,决定开展第五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申报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推荐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02年来主要是2004年来取得下列成绩(其中第四批拔尖人才,必须是2004年后取得的成绩),均符合推荐条件。

  (一)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研究人员,或获国家发明创造奖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研究人员。

  2、获省(部)级重大科技成就奖和技术合作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五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三位完成人、三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获国家级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或两项三等奖的首位完成人。

  4、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

  5、在国外杂志上发表,并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检索的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重点是国家核心期刊、专业学会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或独立撰写正式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以上。

  (二)在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以及项目(技术)引进消化等工作中,较好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在理论上有较大的突破,得到省级以上部门认定或推广,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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