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委、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
(巢发〔2006〕5号 2006年4月6日)
工业化是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是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主动力,是巢湖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速巢湖工业化进程,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实施“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战略机遇,围绕“一年小变化、三年中变化、五年大变化”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工业强市”理念,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途径,壮大重点产业,转变增长方式,推进体制创新,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全市工业综合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2、总体思路。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推动集聚发展,以6个省级开发区和沿江工业带建设为重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和园区,进一步培育壮大建材及新材料、机械及电工器材、绿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能源6个支柱产业,新上一批投资超10亿元重点项目,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全市工业快速发展。
3、发展目标。力争工业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着力实施“5117”工业发展计划,即“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累计投入50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重点产业集群和园区达到10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
二、加大工业投入,培育市场主体
4、坚持项目带动。千方百计加大工业投入,每年实施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其中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0个,力争做到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形成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
5、优先供应土地。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加工制造业项目,可通过协议出让,优先供应土地。对投资强度超过国家控制指标50%以上、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受益地方财政按其土地出让金的10%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20%奖励;投资强度超过国家规定10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30%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50%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