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注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业项目土地利用标准,实现节约和合理用地。制定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的能源、资源消耗标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三、责任分工
1、市经委作为“工业强市推进年”活动的总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业强市推进年”活动的统筹工作和各项事务,提出工业经济发展的具体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2、市委组织部要结合县区和乡镇换届,选拔一批懂工业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选派一批机关干部到工业企业挂职锻炼;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工业强市推进年”系列宣传活动。
4、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出台整治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效能投诉、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5、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工业强市推进年”活动及工业经济发展中有关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每两个月在内部通报一次,每季度在有关媒体上公开通报一次。
6、市发改委要确保各类项目及时立项,并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上报核准、备案工作;及时向“工业强市推进年”办公室提供有关项目规划和项目审批进展情况;积极规划、储备一批牵动性强的工业项目。
7、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和落实支持工业发展的资金,会同市经委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监督资金使用的效果。
8、市国土资源局要掌握全市工业用地需求,根据各地土地利用的潜力和特点,积极帮助其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完善工业用地规划;及时编制好年度用地计划,做好工业用地报批等各项服务工作,实现建设用地向工业项目倾斜。
9、市科技局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引导和扶持,管好、用好科技三项经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和专项经费。
10、市人事局要结合人才工程的实施,制定引进、培养、留住和用好人才的具体措施。
1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要以现有各类职业学校为依托,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种技能性人才的培养投入,逐步构建机制新、培训水平高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