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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建立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德育工作体系和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的德育工作机制,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深入开展“三讲两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与社会和谐相处,与自然和谐相处,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要求,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将其作为教育师生的生动教材,提高校园的整体文明程度。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领导与教师之间、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思想情感交流。在交流中形成统一的和谐氛围,为学生搭建展现风采的舞台,使学校成为学生成长和发展的乐园。
  (五)加强安全教育,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1.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定期开展有关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与消防、卫生防疫、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利用课堂、班会、校会等渠道,对学生普遍进行以预防火灾、食物中毒、交通、人身伤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 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要担负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责任人员,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重要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制定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开展实际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强化安全工作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结合危改工程的实施,全部消除D级危房,及时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齐配好消防器材。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学校食堂及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把食堂进货渠道,坚决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用气、锅炉等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改水改厕,推广以生态技术为核心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城市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要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视频监控设施,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加强校园治安巡逻,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加强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每所学校都要建立专门安全档案,将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将安全档案作为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在评先树优和年度考核中,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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