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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林业“百村科技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建设林业科技百村示范工程。结合国家林业局开展“百县千村万户”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以村为单元,因地制宜地示范推广林业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对村民进行技术培训,使林业科技直接进村入户。每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8-10个科技示范村,每个村要落实具体的示范项目和示范户,根据各村的特色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科技帮扶,达到典型带动、集中示范、全面辐射的目的。

  (五)建立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试点。选有代表性的1-2个市进行试点,一是建立林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网站,搭建科研、推广、生产的信息平台;二是设立林业技术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组织专家及时准确地解答广大农民的实际问题;三是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选派优秀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具体指导,帮助农民发展林业产业。

  (六)收集和总结典型。广泛收集和总结全省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树立一批科技致富的典型示范户,每市总结上报3-5个典型。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项工作继续由省林业厅“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即王文权厅长任组长,侯喜丰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造林处、资源处、野保处、森林公安局、计财处、科技处、人教处、监察处、机关党委、产业办、信息中心、国管局、退耕中心、三北站、宣传中心、森防站、种苗站、推广站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推广站,推广站站长张放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百村科技示范行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参与。

  各市林业局要将此项活动纳入今年工作重要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活动经费。各市、县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乡镇林业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实用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开办实用技术服务热线和信息网站等多种有效形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培训计划上报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二)提高认识,督促检查。“百村科技示范行动”列入本年度省对市林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市林业局要按照“科技支撑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真正发挥科学技术在林业生产,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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