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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3、致力于林业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和推广,面向基层,为林农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林业科普宣传活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在推广方法和措施方面有明显的创新,对促进林业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推荐指标及推荐程序

  (一)推荐指标

  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 先进个人实行限额评选,各市推荐3-5名(包括市、县、乡各级),厅直单位、大专院校推荐14名;先进集体实行择优评选,各市推荐2-3个(包括市、县、乡各级),厅直单位推荐3个。具体名额详见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附表1)。

  (二)推荐程序

  1、厅直单位、大专院校由各单位推荐。

  2、各市负责推荐本地区各级候选对象,以市林业局文件统一上报。

  3、推荐材料包括:《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 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表2、3)一式三份(原件);电子文档一份, 电子信箱:LLkjtg@sina.com。

  四、组织领导与评选程序

  (一)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辽宁省 “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 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由下设的办公室(省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具体工作。

  (二)评选程序

  1.评选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建议名单。

  2.领导小组对评选办公室提出的表彰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初步确定表彰名单。

  3.领导小组初步确定的表彰名单提交厅党组会审定。

  五、表彰奖励

  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表彰对象,由省林业厅统一授予 “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集体” 和“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有关要求

  评选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真正是林业科技工作的优秀代表。

  附表1
  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 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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