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7〕9号)
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总结2006年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在科技下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继续推进全省的林业科技下乡行动,现将省厅制定的《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
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开展“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林业科技进步,省林业厅决定对在“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并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林业系统的集体和个人,均可以推荐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议程,有专人负责,保证必要的活动经费。
2.将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较大规模地应用于林业生产,在推进林业技术进步,提高林业生产建设科技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3.注重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把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送到农民手中,真正解决了各类树木的栽培、管护、品种筛选和病虫害防治等各方面的问题。
4.在林业生态建设中,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全省“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2006年“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
2、致力于将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较大规模地应用于林业生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意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