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

  (十)对投资在l亿元以上的工业新建和改扩建煤炭生产及洗选配煤、发电项目除外项目,所需土地符合划拨条件的无偿划拨,不符合划拨条件的,交纳出让金后全部返还。占用土地手续由市、县(区)负责办理,发给业主土地使用证。
  (十一)外商利用尾矿、开采未达到工业品位或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和从废石、矸石中回收矿产品的项目,免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十二)外商投资大型煤化工项目,可根据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配套煤田资源;鼓励重点煤化工企业实行热电联产,并按省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并网手续。
  (十三)对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中心,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及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资金,优先给予扶持。
  (十四)外商投资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和环保项目,投资单体项目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农产品深加工单体项目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十五)在省级旅游经济园区、旅游扶贫试验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省级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旅游宾馆、饭店用电、用水、用气等同一般工业企业。
  (十六)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七)鼓励外商投资设立一般商品批发、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允许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和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允许外商投资设立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
  (十八)外商投资大中型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除国家有特别规定外,不限制投资比例和经营年限。投资供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和公益性项目,收费标准暂时不能到位的,由当地政府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补贴。
  第十七条 扎实抓好项目基础工作。市发改委牵头,认真开发、研究、论证、筛选一批大项目和特大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引进项目要特别重视其技术含量、环保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充分体现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确保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组织各项招商活动。2006年重点组织好香港、上海、厦洽会,高交会、东盟会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实行“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招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和网上招商相结合、综合性招商和分产业招商相结合、大规模招商和小分队招商相结合、以资源优势引进项目和以项目招商引资相结合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构建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网络。在有效利用各种活动吸收外资的同时,也要注重间接利用外资,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性贷款,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机构的技术性援助。
  第十九条 加强项目载体建设,真正将经济开发区建成具有带动、示范、辐射作用的“桥头堡”。力争在我市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鼓励外商和民营企业自建工业园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