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驻沈厅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辽林办字〔2007〕1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2月14-15日,按照厅领导的安排,厅办公室、监察室、计财处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厅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林职院、规划院、林科院、培训中心(长江街126号办公楼)、服务中心(长江街150号办公楼)、林产公司、沈阳天德人造板有限公司(隶属实验林场)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检单位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林职院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以安全生产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书记、院长任主任、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并层层落实责任,分管副院长与各部门的行政一把手签订了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对安全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晰了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及安全工作奖惩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各部门又与所属科室、班组、实验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规划院、林科院、培训中心在每次中层干部会上都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日程。林产公司、天德人造板有限公司也都落实了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排查,常抓不懈。受检单位都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科(处)室自查与单位抽查相结合,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培训中心对驻楼单位使用的非办公电器予以清理,并及时下发通报。林职院每年组织院级检查6次以上,并由纪委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予以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还对氰化钾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严格管理,履行4道审批程序,确保万无一失。对校外实习及300人以上大型活动严格实行安全预案制度,严防踩踏等意外事件发生。林产公司组织生产厂家的专业人员对煤气锅炉进行检修,每月对驻楼单位用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在节假日到院外的几家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外租房屋的管理,确保安全。服务中心采取激励措施,严格检查采暖煤中的雷管,确保锅炉安全。还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检查,清除存放的汽油等易燃品8桶。林科院对化验室、生物中心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散失、不泄露,并对苗圃、办公楼及出租房的防火、防盗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规划院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三勤:勤提醒、勤督促、勤检查。并在节假日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沈阳天德人造板有限公司每月请区、市消防大队来厂检查一次,坚持常抓不懈。并请北京安创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厂区安全问题进行了评估,现已对整改建议书的13项内容进行了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特别对放射源进行了围栏隔离,设置了醒目标识,做到了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