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健全领导组织,加大督导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卫生、编办、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委、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附件: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金顺   副市长

  副组长:王鹏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玉彬   市卫生局局长

      姚录恒   市民政局局长

      刘 力   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毛 晨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文良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宝清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亚民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郑国学   市人事局副局长

      钱大吉   市编办常务副主任

      吴 刚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君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宏伟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张弘杰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徐奉春   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赵宏海   市残联副理事长

      于海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吉林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宝清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提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