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组织排查,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贵重仪器设备等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加强安全防范,对在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要严加保管,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要高度重视汛期雨季安全工作,特别是邻近河流、水库、边坡和地处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的学校,要注意做好防洪和预防滑坡的工作,对有B、C级危房、地势低洼易进水的校舍等要立即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不发生水毁倒塌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暑期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情变化情况,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迅速组织自保自救,及时排除和控制灾情、险情,减少损失。
四、明确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暑期学生夏令营安全管理
暑假学校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主题夏令营”活动,必须坚持在充分保证学生休息的前提下,遵循学生自愿和小型、分散的原则,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学生安全”的原则,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活动要有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体条件,就近从简安排,不得前往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不得到未开发的区域旅游、探险,不得到非游泳区域游泳。外出期间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提出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学校在与承办单位合作组织活动时,必须了解合作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一是要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二是要与承办单位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考虑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在参加登山、海滨旅游活动时更要重视安全问题;三是重视交通安全,严禁组织夕发朝至的汽车夏令营,避免夜间行车,要按照《
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选择取得校车许可证的车辆运载学生;四是要求承办单位必须为每位学生购买意外保险。
五、开展安全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