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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十一)饮食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二)安全教育。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学校自查整改阶段。6月30日之前,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本实施方案,专项部署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本次活动落实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务求全覆盖,不留死角。7月5日以前,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学校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管辖关系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督促检查阶段。7月初,各区教育局要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对辖区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是查学校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各区教育局要在7月10日前,完成对本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教育局。

  (三)督查阶段。7月中旬,市教育局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四)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下学期开学前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本次活动落实到辖区各所学校、幼儿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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