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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7〕4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省政府确定每年的5月15日为辽宁省政务公开日。为使我厅的“政务公开日”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省厅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在全省政务公开日集中开展政务公开活动的通知》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林业厅“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辽宁省林业厅“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契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政务公开的氛围。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举措,深化公开内涵,突出政务公开重点环节,力争在行政职权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和政策咨询解答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主要活动安排

  1、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清理四公开”(清理部门职权,公开依法确定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清理执法事项,公开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和救济渠道;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清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解决越权定价造成的乱收费问题)工作,将清理结果在省林业厅门户网上公开,并编印成《辽宁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指南》小册子,赠送给广大林农,增加林业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知情,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目前,辽宁省林业厅29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在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

  2、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培训。邀请省政务公开办有关同志对全厅从事政策咨询解答的同志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提高对政策咨询解答工作的认识,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就如何解答林业政策咨询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规范。

  3、开展送林业政策、技术下乡活动。针对我省正在深入开展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实际,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积极深入林业基层,广泛宣传林改政策,解答林改、林木采伐、林地流转和发展林地经济中遇到的政策和技术问题,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此项活动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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