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67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
“两会”召开在即,为了确保“两会”期间我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我市“两会”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就“两会”期间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事故隐患,确保“两会”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07年5月21日--2007年6月10日
三、整治范围
各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尤其是小作坊、洗衣店、小浴室等单位使用的锅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四、整治内容
1、对小作坊、洗衣店、小浴池使用的锅炉进行细致排查摸底,对“土锅炉”坚决发现一台,取缔一台,绝不姑息;对“黑锅炉”按照《关于未经检验注册登记在用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注册登记实施意见》(并质技监发[2007]4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法,消除事故隐患;对正常使用的锅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制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上岗,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五、整治要求
1、各县(市、区)局(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督促,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争取企业积极配合,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特种设备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3、于2007年6月15日前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整治工作总结。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