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好公益林和放活商品林的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确保征占用林地初审率达到100%。三是积极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四是继续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措施。五是搞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六是切实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进一步规范木材流通管理。
(四)着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一是切实加强天然林和人工公益林保护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设。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2007年森林防火命令》、《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辽宁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着力加强森林公安队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抓好美国白蛾、杨树腐烂病、栗山天牛等病虫害治理工作。四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五是加强政策研究和林业立法工作。积极作好《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确保今年出台。
(五)努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重点抓好省财政补贴的以榛子、板栗、红松、杏枣为主的果材林建设和经济林示范生产基地建设。年内在铁岭市建设高标准榛子示范园3万亩;在抚顺、本溪市营造改建红松果材兼用林示范基地2万亩;在丹东市改造板栗示范基地5万亩;在朝阳、阜新市建杏枣示范基地1万亩。二是搞好森林旅游精品线路的筛选和推荐工作,加大森林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三是着力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我省特色林业产业及其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省、市、县三级涉林产业协会的组建工作。五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及信息网络,加强产业政策、技术、市场等信息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为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搞好服务,促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
(六)继续加强林业资金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林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程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项资金。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三是按照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和“慎用钱”的要求,认真抓好资金稽查审计工作。四是加大育林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确保完成省级征缴分成任务。五是积极开展以林抵押贷款试点,拓宽林业建设投融资渠道。
(七)切实加强林业科技教育。一是积极开展“科技合作年”活动。二是全面落实各院所“科技产业年”活动的具体项目。围绕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加强重点课题攻关。三是加强基层推广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林业科技下乡行动”。四是抓好省林职院进入省级示范院校建设,积极争取立项并适时组织实施。五是积极做好省林学会换届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