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和《
公务员法》,进一步推进机关政务公开。一是继续开展“当好公仆、文明办公、优质服务”活动。二是抓好政务信息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努力做好《辽宁林业工作》、《辽宁林业要情》简报编发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自动化办公系统,强化机关“数字林业”建设,健全省厅门户网站功能。四是进一步完善林业信息发布、林业新闻发言人等制度。五是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切实做好领导包案工作,做好“厅长信箱”、民心网林业政策咨询工作。
(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考核,积极稳妥地搞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一是切实加强对机关处级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下半年对机关和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全面考核,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落实和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厅直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是按照人事厅的部署,着手研究和稳妥推进厅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
(五)创新机关党建形式,继续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和全厅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尝试文明共建的新形式。注重对厅直单位党建的管理指导与纵向交流,着力扩展党建工作空间。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文明处室”、“文明机关”、“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等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共青团活动,继续做好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活动,结合纪念建党86周年、香港回归10周年,组织好厅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考察活动,努力创建“和谐机关”。
(六)深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搞好绩效评估试点。一是健全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量化考核内容,合理确定指标权重,强化日常考核,切实做好目标责任制的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充分结合我厅自身职能和特点,借鉴欧盟通用框架,完善评估内容,优化评估办法,继续开展好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促进提高。将技术推广站、科技培训中心、经济林研究所、林业科学研究院4个单位增列为今年开展试点单位。
(七)继续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学习和健康,要把关心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机关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确保“两费”不拖欠,切实做到尊重关爱老同志,帮助老同志解决困难,使他们真正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