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依法检验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超范围检验,无证人员检验、不按技术规范检验的违法行为。纠正未认真履行监督检验职责等失职行为,确保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4、认真履行《条例》赋予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严肃纠正不履行职责、监督检查等失职行为,确保安全监察工作到位。
六、专项整治要求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要把特种设备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作为今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全面完成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一)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实行县(市、区)辖区负责制。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一抓到底,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层层分解,包片负责、责任到人。实行谁整治、谁负责,不整治、不落实问责制原则。
(二)要充分利用《条例》赋予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协管员的作用,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以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三)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予曝光,加大舆论的监督能力,营造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氛围,增强安全防患意识。
(四)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要与日常监察工作密切结合。在隐患排查和起重机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见证资料(如报纸、图片、广告等)。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做到:隐患排查全面、监控有效、跟踪到位、消除彻底。要标本皆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数据库,加快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件:
1、关于转发《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晋质监局发[2007]195号)(略)
2、《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