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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太原市各级名牌产品发展跟踪季度报表》的通知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太原市各级名牌产品发展跟踪季度报表》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76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太原市质量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8号)文件精神,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机械、冶金、建材、食品轻工、能源化工、农产品、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进行名牌产品的重点培育。十一五末,全市中国名牌产品总数力争达到10个,山西名牌产品总数达到50个。名牌产品整体规模、质量要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优势传统产业名牌产品竞争能力居于全国前列。名牌产品企业工业总产值、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力争提高30%以上。同时,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对8户企业的7个产品的培育,使之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名单见附表)。

  为进一步做好名牌产品培育、推荐、评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名牌产品发展动态,确保名牌战略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太原市各级名牌产品培育、推荐、跟踪管理办法(暂行)》,市质监局决定在每季度末对我市已获中国名牌、山西名牌产品证书及拟申报名牌产品企业进行主要经济指标与质量指标统计调查工作。各有关企业应按时报送《太原市各级名牌产品发展跟踪季度报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1、有效期内中国名牌产品、山西名牌产品企业;

  2、“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的名牌产品企业。

  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写,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无缺。6月20日前,各单位将指定人员姓名、部门、联系方式上报至市质监局质量处。

  三、各企业要在每个季度后的15日内将《太原市各级名牌产品发展跟踪季度报表》报送至市质监局质量处。并在每年1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主要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名牌产品企业获证后,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扩大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和企业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已获中国名牌产品企业争创世界著名品牌的竞争力分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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