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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全省改革力度继续加大,领域明显拓宽,政策不断完善,措施扎实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体制机制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十五”末,市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省属企业改革正加快推进。通过改制重组,全省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的比重达到55%。在34家省属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排名前4位的占76%,排名前10位的占87%。到2005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3.2%。
  (二)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提前一年实现免征农业税,全省农民负担总额由改革前的90亿元下降到改革后的8.73亿元,人均减负159元。积极开展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农业产权制度、农村金融、流通体制、供销社和国营农场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新进展。
  (三)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进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取消省级设定审批项目227项,减幅达67.6%。取消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109项。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省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展开并实现了阶段性目标,省属首期103家和部分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也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和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现代市场体系日趋完善。
  资本、土地、技术、产权、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企业债券融资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证券、期货等中介机构发展较快,融资方式渐趋多样化,直接融资逐步增长,资本市场的功能初步显现。在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的同时,商品市场得到较快发展。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较好规范,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在规范市场行为、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两个确保”成果得到巩固,下岗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全面完成并轨,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基本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建立并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积极探索中有所发展。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城乡低保实现全覆盖,灾害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规范运行,医疗、教育、司法救助制度基本建立。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十五”期末,全省企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2.3万人、1124.1万人、838.5万人、680.2万人和630.9万人,五大保险基金总收入达520亿元。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8%。企业年金制度开始实行,社保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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