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档案局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并档党字[2006]3号)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市档案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并发[2006]2号)精神,现就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建立起科学、规范、有效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1.依法依纪公开。凡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党员干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真实公开。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形式适当。
3.有效公开。坚持从组织工作的实际出发,稳妥安排,有序推进,做到形式与效果相统一,既方便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基本状况
局机关党组织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责;
局机关党组织领导成员分工。
2.工作情况
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及重点;
以局机关党组织名义制定下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定、意见、办法、通知等;
管理权限范围内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学习培训、考察、任免、公示、任职试用、任用、任期、监督、管理、奖惩、考核和民主测评、工资待遇、退休审批等方面的情况;
人事工作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执行情况;
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与管理情况,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活动情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