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到2007年底,全省各城市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到2008年底,苏南各省辖市和县级市以及苏中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到2009年底,苏北省辖市和苏中苏北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各城市基本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
统一标准。按照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等多种信息技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制定,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整合资源。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能,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因地制宜。结合各城市实际,加强研究分析,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注重创新、注重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生搬硬套。
信息共享。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与城市其他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享、相互移植。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
三、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围绕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结合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的特点,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省内外试点城市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要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构架模式、网络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在2007年底前,各城市要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经省建设厅组织论证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