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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档案局(馆)消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消防重点部门
  (一) 档案库房一库至七库
  (二) 展厅
  (三) 查阅室
  (四) 机要室
  (五) 计算机房
  (六) 财务室
  (七) 杂物库
  四、应急处理
  (一) 紧急预案启动条件:消防重点部门发生初起火险,过火面积达一平方米以上。
  (二) 应急预案处置程序:
  1、由消防工作指挥领导组决定进入消防灭火紧急状态,同时报警。抢险联络组迅速向119公安消防报警台报警并通知所有消防抢险组成员。
  2、市档案局(馆)消防灭火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各抢险组安排各自的工作。
  3、各抢险灭火组成员要服从指挥,互相配合,临危不乱,忙而有序。既要灭火,同时也要抢救保护好珍贵重要档案,确保抢险灭火人员人身安全和局(馆)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序实施。
  五、消防灭火常识
  (一)档案库房消防灭火知识
  1、档案库房市档案局(馆)的消防重点部门,应在此部位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库管员须认真执行库房消防管理规定,严禁在库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其它影响消防工作的个人物品。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子。上下班要注意关闭电灯、电器开关及门窗,并经常检查用电器及开关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有漏电等现象。消防器材应置于明显、易拿的地方,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挪作他用。
  2、所有库管员和消防抢险组成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3、发现火情时,对初始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当火势较大时,应立即切断火场电源,再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同时向119报警,并向局领导报告。
  4、及时清理火场通道,清除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辆进入火场灭火,并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协助公安消防队员灭火。
  (二)电器设备的火灾扑灭知识
  1、初起火场的扑面,现场工作人员应用干粉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未关闭电源前,不得用水灭火。
  2、当火势较大时,要切断电源,方可用水扑救,并进行火灾报警。
  3、及时清理火场通道,清除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辆进入火场灭火,并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协助公安消防队员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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