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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国资委开展效能建设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实施方案


  4、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进一步修订完善审批事项流程图,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建设勤政廉洁的机关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保持清正廉洁。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收受服务对象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等要按规定实施,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规范透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实行干部定期轮岗制度。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干部,必须进行内部岗位轮换。特别是负责人事、财务、物品管理等重要岗位工作满5年的,一律实行轮岗交流。

  4、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上门服务,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粗暴,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礼貌行为,做到“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

  四、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专项治理、作风建设、集中服务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3日)

  1、召开会议,对创建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处室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效率意识、服务意识以及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由党群处负责开设创建活动宣传栏 ,及时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好人好事。

  (二)专项治理阶段(11月4日-11月28日)

  1、向监管企业及机关全体人员发放《市国资委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调查表》,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2 、完善投诉处理运行机制。设立意见箱及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及群众的投诉。对机关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服务诚信等方面的投诉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作风建设阶段(11月29日至12月10日)

  1、各处室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认真查找问题。查找的内容包括:本单位(个人)存在什么问题,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采取什么措施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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