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活动形式
(一)全省性活动安排
1.5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启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2.6月1日,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在《辽宁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
3.6月10日,省安委会与沈阳市安委会共同在沈阳市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和展板,并现场免费向市民发放安全知识读本,解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二是组织市民开展以“拒绝违章、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签名活动。三是设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举报台,对被举报的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一是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制作公益广告,在辽宁电视台播放。二是在《辽宁日报》等报刊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三是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设立专栏,刊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生产宣教片,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追踪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交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
5.组织学习、宣传、贯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邀请国家有关专家来我省对《条例》进行阐述讲解,使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吃透《条例》的立法精神,掌握主要法律规定,用好这个法律利器。
6.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全生产监管局、总工会共同举办全省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深入普及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知识,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7.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演练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现场会,全面部署和大力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并举行石化企业应急预案实兵演练。同时,编制下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8.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业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