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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查处无照经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行动二组:组 长:马永坚
  副组长:郭宏茹
  成 员:杨慧杰 王马明 李全奈 武韶光
  区 域:区 内 南黑窑 南 畔 城 西
  宣传动员组:组 长:姜纪明
  副组长:白春生
  成 员:刘爱国 苗莉芳 闫晓青
  三、 职责
  行动一组、二组职责:
  1、负责各自区域内社会公众的发动,查处无照经营通告及宣传标语、资料的悬挂张贴、散发;
  2、负责对四项重点行为进行摸排、查处,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报告分局领导;
  3、建立无照经营、网吧及食品经营户台帐,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检查笔录;对所查处的案件做到案卷规范,处罚到位;
  4、及时报送行动小结;
  5、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动员组职责:
  1、编印查处无照经营通告、资料,制作宣传标语;
  2、积极参与一组、二组行动,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专项行动各阶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3、设立举报电话,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向上级及各行动小组反馈信息;
  4、做好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5、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查处重点
  1、无照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
  2、食品加工、销售及餐饮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
  3、无照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的行为;
  4、无照从事网吧及电子游戏经营的行为。
  五、 工作步骤
  (一) 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组织动员。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日常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建立相应台帐,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动员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发布通告:行动一组、二组在各自区域发布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散发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抵制和打击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社会氛围。
  (二) 查处取缔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
  1、发现已有证照的娱乐场所在经营场所等方面不符合
  国务院今年公布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知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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