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二组:组 长:马永坚
副组长:郭宏茹
成 员:杨慧杰 王马明 李全奈 武韶光
区 域:区 内 南黑窑 南 畔 城 西
宣传动员组:组 长:姜纪明
副组长:白春生
成 员:刘爱国 苗莉芳 闫晓青
三、 职责
行动一组、二组职责:
1、负责各自区域内社会公众的发动,查处无照经营通告及宣传标语、资料的悬挂张贴、散发;
2、负责对四项重点行为进行摸排、查处,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报告分局领导;
3、建立无照经营、网吧及食品经营户台帐,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检查笔录;对所查处的案件做到案卷规范,处罚到位;
4、及时报送行动小结;
5、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动员组职责:
1、编印查处无照经营通告、资料,制作宣传标语;
2、积极参与一组、二组行动,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专项行动各阶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3、设立举报电话,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向上级及各行动小组反馈信息;
4、做好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5、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查处重点
1、无照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
2、食品加工、销售及餐饮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
3、无照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的行为;
4、无照从事网吧及电子游戏经营的行为。
五、 工作步骤
(一) 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组织动员。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日常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建立相应台帐,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动员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发布通告:行动一组、二组在各自区域发布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散发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抵制和打击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社会氛围。
(二) 查处取缔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
1、发现已有证照的娱乐场所在经营场所等方面不符合
国务院今年公布施行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知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