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研究、贯彻区域规划、产业方向、投资政策等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
④讨论、决定管委会内部机构变动,任免及处分干部;
⑤讨论、决定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等。
(4)议题的提出:
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会议参加人员提出并填写《征求议题表》。
(5)议题的确定与会议要求:
①由综合办公室将区领导提出的议题列入上会计划,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报主任,由主任最后审定。经审定的议题涉及的材料由提出议题部门按要求印制,并于会前两天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在会前一天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区领导(临时确定的议题除外)。
②区领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于会前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主任。
(6)议定事项的办理与落实:
①会议议定事项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署印发。
②会议通过的事项需要以管委会名义印发文件的,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③会议议定事项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纪要精神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按纪检、监察部门要求的时限按时报告,其中未完成事项需说明原因。纪检、监察部门汇总情况后应及时将督办情况书面报告主任、书记及有关领导,并抄送综合办公室,同时对未完成事项继续督促其完成。
2、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1)参加人员:
经济区工、管委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区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2)会议内容: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的议题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或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主要内容有:
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
②听取区领导关于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有关工作的动员、部署和总结;
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内容
(3)组织安排: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的组织、通知、记录和催办按会议内容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三、有关规定
(一)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区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二)召开会议要贯彻务实、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控制规模、精简议程、提高质量,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
(三)严格会议纪律。严格履行会议请假手续,建立参会情况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