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加快工作节奏,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以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树立全局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上级交办的事项,要加快办理速度,速办速决;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抓紧办理,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延刁难。(牵头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5.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工程咨询和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实行相应的责任约束。制定和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开展常规检查、经常性稽察和重点环节专项稽察,认真组织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加强对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的监督约束和绩效考评,扩大重大项目绩效考评范围。积极试行公开招投标确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对资金使用实行合同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6.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机制,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把灾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跟踪督办信访疑难复杂问题。建立健全经常性帮扶救助机制,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17.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从广大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政府形象的实际问题入手,全面建设政府信用体系。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建设的指导和引导,积极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工程,严厉惩处信用缺失行为,保护诚信经营,努力营造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开展“诚信宿州”活动,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增强公民个人的信用意识,培养“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18.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针对当前“两风”建设工作中一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进展不平衡、推进不深入的现象,以及基层和企业反映仍然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和推进的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要曝光和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加强制度建设,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切实把管理职能、工作责任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牵头责任单位:市“两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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