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要求,把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实化措施,排出具体进度,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政府。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部门间职能关系。根据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按照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机构要综合设置的原则,科学划分机关部门职责,解决机关部门间工作职能的交叉与重叠,界定部门职能,理清职责权限。加强上下衔接,指导县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编办)
2.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退位,积极稳妥地开展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委、市商务局、市编办)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公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包括行政审批实施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审批事项的公开。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凡不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人为设障、自行审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积极做好清理后续工作,力求达到全省市级审批最少、收费最低。(牵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4.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收费项目,一律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理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审批工作市、县区联动。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授予一定的现场审批权、组织协调权和督查催办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窗口与单位电子互联网络,建立健全“一表制”工作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