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日
宿州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我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今年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5~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食品安全工作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向市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放心工程进展情况,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市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定期报送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有毒有害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拒绝、阻碍或殴打、侮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参与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和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加强重大动物强制免疫及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做到“有宰必检,随宰随检”,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四)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加强肉制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