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学校的基本依据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原来的学校规模和布点已不能满足学生就学的需要,根据“位置适中,布点合理”的原则,2010年前需在城区范围内建4所小学和2所中学。
(二)新建学校的基本概况
1.新建小学-1:在规划路西侧、银河三路南侧(港利开发小区内)建一所24个教学班的小学,占地面积19440平方米,建筑面积8465平方米,估算投入资金846.5万元(不含征地及附属辅助用房和设施的资金)。2008年启动,2009年完成,由区政府筹建。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区政府协助,与开发商协商基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2.新建小学-2:在鹏程路北侧、西昌路东侧(九中东侧)建一所24个教学班的小学,占地面积19440平方米,建筑面积8465平方米,估算投入资金846.5万元(不含征地及附属辅助用房和设施的资金)。2007年启动,2008年完成,由区政府筹建。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区政府协助,与开发商协商基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3.新建小学-3:在银河二路北侧,沱河路南侧(环宇开发小区内)建一所24个教学班的小学,占地面积19440平方米,建筑面积8465平方米,估算投入资金846.5万元(不含征地及附属辅助用房和设施的资金)。2008年启动,2009年完成,由区政府筹建。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区政府协助,与开发商协商基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4.新建小学-4:在迎宾大道北侧、运粮河东侧建一所36个教学班的小学,占地面积29160平方米,建筑面积12698平方米,估算投入资金1269.8万元(不含征地及附属辅助用房和设施的资金)。2008年启动,2009年完成,由区政府筹建。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区政府协助,与开发商协商基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5.新建中学-1: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市政府筹建。责任单位:宿州二中。
6.新建中学-2: 在西北新区内,市政府筹建。责任单位:宿城一中。
(三)新建学校的筹备工作
1.新建学校的选址由市建委、市规划院、市国土局负责;市建委负责提供测绘资料,以便确定新建学校的确切位置。凡在本市市区内建设新学校均应遵照学校布局规划,并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建委、规划等部门才能批准有关手续。
2.由市建委、区政府负责与开发商联系商谈。
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
市商干校、供销干校、粮食干校三所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建设一所新职业学校。2007年完成合并工作,2009年建成新校并投入使用。耿世杰牵头,李华民、吕曾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