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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区中小学校近期建设实施方案(2007-2008年)的通知

  注:表中所列用地面积依据《宿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建筑面积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2年颁布)。
  四、职业学校:
  1.市供销干校、粮干校、商干校三所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建设一所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宿州商贸技术学校[暂])。
  2.城区中等职教园区建设选址拟位于泗许高速公路南侧,206国道西侧。

  附件
宿州市城区中小学校近期建设实施方案
(2007~2008年)的说明
(宿州市教育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区中小学自2006年起三年内取消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的要求,依据《宿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布点规划》,市、区教育部门经过调研分析,拟定了《宿州市城区中小学校近期(2007~2008年)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说明如下:
  一、关于近期改造的中小学校
  (一)学校改造的原则:列入改造的学校,一般是位置适中、布点合理、生源充足、社会声誉较好,但占地不足、发展受到限制的学校。
  (二)改造学校需要投入的资金情况
  1.十一中:学校占地14000平方米,学生2685人,三中、四中初中部的学生并入,学校将有学生近3000人,生均占地不足5平方米,为扩大学生活动场地,将市运站用地并入,需投入资金400万元,经费由市、区政府按1:1.5比例投入。区政府资金到位后市政府资金到位。责任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教育局。
  2.八中:合并后的八中学生将达到2000人,按班额56人计算,应开36个教学班,依现有十三小和八中的教室,仅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但辅助用房严重不足。据测算,八中缺少理化生实验室、微机室等辅助用房189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800元计算,需资金152万元,加上建造过街天桥10万元,共需资金162万元,经费由市、区政府按1:1.5比例投入。区政府资金到位后市政府资金到位。责任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教育局。
  3.四小:合并后的四小学生将达到2900人,按班额60人计算,应开48个教学班,依现有十中和四小的校舍能够满足新四小教学的需要,但原十中前排教学楼有460平方米楼面漏雨,按每平方米造价100元计算,需维修资金4.6万元,另需建水冲厕所300平方米,造价24万元,合计需资金28.6万元,经费由区政府投入。责任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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