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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宿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转发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房〔2007〕8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四日

宿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建委 市房管局 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发改委 市物价局 市工商局 二○○七年六月)

  按照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就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其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利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违规售房、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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